第二十一章(1 / 1)

尘锦睡到自然醒,门外的阳光已经无比刺眼,尘锦梳洗过后出了门,先敲了敲隔壁焉辰羽的门,没有人,又来到了对面,敲了敲林苏的门,也没有人,尘锦心想着二人应该是又去了经阁,便自己去了餐厅,在餐厅的角落里找了空位,刚吃了几口,门口又进来一行人,尘锦还在想这么晚了还有人和她一样卡着点来吃饭,再晚些可就停止放饭了,抬头一看,竟然是那队冥族人,熟悉的一身黑,还有黑色的斗笠,尘锦下意识地往暗处躲了躲,竹林里的那个男人,应该也在吧,都带着斗笠也分辩不出哪一个是他,尘锦坐在暗处飞快的把饭塞完了,如果要出去,一定会路过他们那桌,尘锦又实在不想被他们发现,只好继续坐在那个角落,用筷子戳着空碗,这群冥族人,竟然连吃饭的时候都不会把斗笠取下来,尘锦暗暗在心里念叨,祈祷他们赶紧吃完,自己也好离开,好像过了有一年之久,他们终于站起身来准备离去,在他们刚全部走出门后,尘锦也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走了出去,在要踏出门的时候,走在最后的那个人,回头看了尘锦一眼,尘锦立马把伸出去的脚又收了回来,在屋子里又坐了一会儿才离开,回房间的路上,尘锦又去找了焉辰羽和林苏,二人依旧没有回来,应该是又准备待在经阁里待一天吧,尘锦也回了房间,拿出了师父给的心法经文看了起来,这些日子一直在外,修炼可是比在无月松懈了不少,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时分,有人来敲尘锦的房门,尘锦开门一看,是焉辰羽,侧身让他进来,嘴上抱怨着自己找他找了两次都没找到人,焉辰羽告诉尘锦是去了经阁,尘锦又随口问了一句,是和林苏一起去的吗,焉辰羽摇摇头,尘锦坐到桌边,给自己和焉辰羽倒了茶,开始给他说,在竹林里碰到那个奇怪的冥族男人的事情,焉辰羽听完,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茶,问了一句,

“他不是警告过你,不让你给我说么。”

“你是谁啊?他不让我说我就不说哦。”

尘锦也喝了一口茶,愤愤地说到,还在滔滔不绝抱怨着的尘锦,没有看到焉辰羽散在茶杯后的那一抹淡笑。明天是开山前的最后一日,尘锦和焉辰羽,林苏三人约好了明日午后在尘锦房间见面,大家一起准备准备,在里面一共可以待七日,食宿都要自己解决。是要好好准备一下。今天晚上尘锦哪里都没去,早早躺在了床上,脑袋里梳理着这些日子离开无月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,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。到了第二天午后,焉辰羽早些到了尘锦房间,问她是否确定要和林苏同行,尘锦点点头,焉辰羽叹了口气,叮嘱到,

“既然你想,那我也不会再说什么,但是你要记得,戒指空间结界的事你可以告诉她,但是塔塔和翡玉狮也在戒指里的事绝不可让她知晓,此人我们除了她的名字,其他一无所知,这等危及自身的事物还是先防着些。”

尘锦思索片刻点点头答应下来,突然觉得焉辰羽在身边还真是一件让人安心的事,不久后林苏也来了,尘锦按照焉辰羽说的,告知了戒指的事,可以把部分过重的吃食和水寄放在戒指里,林苏并未多说什么,只是在旁频频称奇,明日开山,各位参与者会被随机传送到任意地界,在里面可取所需,也有三不可,若参与者违反即会立刻被传送出山,且终身不得参加探灵大会,第一则是不可伤及他人性命,第二是不可伤及山中灵兽性命,第三则是不可提前或者拖延出山。尘锦带了许多的吃食,其他的倒是没怎么准备,毕竟本来她的全部家当就都在戒指里,走哪带哪,焉辰羽也知尘锦带了一堆吃食,别说三个人的量了,怕是十个人七日也够吃了,林苏并不好意思真的把所有东西都放在尘锦那里,自己还是带了一个小布包,最后的准备工作就是尘锦给他们三人画了三张相同的方位符,等进去了,就能知道对方的位置,准备就绪,三人都早早回房休息,明日清晨,所有参与者要在前厅集合。

尘锦被焉辰羽的敲门声吵醒,在焉辰羽恨铁不成钢的目光下迅速梳洗完毕,拉着在门口等着的林苏跑到了前厅,大部分人都已经到了,尘锦一眼就看到了那群冥族的人,黑压压的一片十分显眼,尘锦心里默默想着进去可不要碰到他们,这群人浑身散发着一股让人不舒服的气息,那个被一群人前拥后簇着的白郡主也来了,尘锦回头看了她一眼,二人的目光相撞,那个白郡主竟然眼神中带着惊恐躲开了尘锦的视线,尘锦有些莫名地转过头,问焉辰羽,

“你说,这个白郡主为何这么怕我,这些日子她也没再来找我麻烦,这不像传言里说的那样啊。”

焉辰羽摇摇头,不一会儿到了时辰,两位衣着青衫头戴玉冠的仙侍出现,向大家宣读着探灵大会的注意事项,最后给每人派发了一片玉叶,七日过后,捏碎这片玉叶,便会开启传送法阵,就可以出来了。接着仙侍二人请出了一面巨大的铜镜,发动法阵,众人被法阵传送到了镜中的林芝山仙境,尘锦从晃神中醒过来时,身处一片池塘边,刚才还在感叹铜镜还真是大,下一瞬间就出现在了这里,仙法果然是厉害。尘锦四周看了看,附近和外界的山水大致看来并无太大差别,仔细看看就能发现这里还真是灵力充沛的一片宝地,甚至每株植物周围都漂浮着淡白色的微光,甚是好看,尘锦背后的那个树上结满了灵果,个个圆滚饱满,是山下那片林子里的不知多少倍的灵力量,尘锦赶紧把塔塔和翡翡唤出来,塔塔爬上树,摘了果子往下丢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