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4章 灭杀!(2 / 2)

东皇太二 我先笑三秒 2727 字 10个月前

“泠儿!”曹尼玛不由自主的喊了出来,但对方不理不睬,不言不语,仍作惆怅态。

“唉……曾经以为世界很美,没人流眼泪,吹熄蜡烛,许的心愿全都会实现;原来的我,怀念从前是因为太留恋,懵懂的岁月中,只收藏了简单的想念……”曹尼玛触景伤情,有感而发。

却不料这回对方回话了,丹唇微启,道:“后来呢?”

曹尼玛:“后来,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,可惜你早已远去,消失在人海,后来,终于在眼泪中明白,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……”

这是他的真实感受,没心情跟虚幻的人开玩笑,随即再次发动,破除幻中之幻!

然而,事情并没有结束,第二重幻境破掉后,曹尼玛发现自己躺在熟悉的二手弹簧床上,做了个奇怪的梦,梦中自己追寻父亲失踪案,去了天上的灵界!

“真他妈狗血!”曹尼玛用力拍了拍额头,而后起身到浴室冲了个凉,回归屌丝生活。

时间已经早上五点了,他得提前去早市摆摊了,这个月的生意不景气,没挣到什么钱,房租都没着落了。

为此,女友艾丽丝劈腿了,二人劳燕分飞,情人最终难免沦为朋友,不,是最熟悉的陌生人,老死不相往来。

曹尼玛没精打采,开着一台敞篷的二手面包车就出发了,车子是自己改造的,非常的“洋气”。

天刚破晓,虽然是夏季,但早上气温还是有点冷,凉飕飕的风袭来,令曹尼玛起一身鸡皮疙瘩。

“唉,我竟然梦到艾丽丝是变性人,真扯蛋!”一路上曹尼玛摇头晃脑,那个梦实在太滑稽。

早市,城管还未上班,是钻空子的好时候,像曹尼玛这样的穷屌丝,又是没爹妈疼的孤儿,摊位费都得躲。

而在天蒙蒙亮的时候,路上车辆很少,占道经营也无大碍。

但是能早起买地摊货的顾客,绝大部分是老太婆,而且是家庭不富裕的老太婆,爱挑三拣四又爱讨价还价,故而这种小本生意想赚大钱是不可能的。

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,厂家直销,刚出的新货,竹棉保鲜袜十块钱八双,各大名牌的都有,丝袜五块钱六双,毛片十块钱一斤……”曹尼玛大声吆喝,喇叭都没有。

然后头顶上方的大楼下起了菜叶雨,全砸在了曹尼玛的摊位上,命中率相当高。

“娘唉~这个神经病又来了,大清早的让不让人睡觉了,我还要上班呢,没休息好怎么行!”怨声四起,附近居民都早已怕了曹尼玛。

因为他是唯一大吼大叫的,别人都不叫卖,因为都是摆地摊当副业的主,不差钱。

“命苦啊,这年头做点小买卖容易吗,不吆喝嘛没生意,吆喝嘛又扰民,要不是老子荣辱观强,早做鸭去了!”曹尼玛很憋屈,从来都以为自己会出人头地,可现实偏偏如此残酷。

想他八岁就在外流浪,靠自己活了下来,并且由于赶上好时代,读书不用学费,所以认识几个大字,精通二位数以内加减乘除,不算彻彻底底的文盲。

可是如曹尼玛这般低学历的人不少,初中毕业出来的打工的何止千万,偏偏就他活的像个鬼。

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,为什么别人就那么优秀?曹尼玛淡淡的忧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