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百一十七章 宁心得计(2 / 2)

化红尘 彭卿越 4049 字 10个月前

他顿了顿,轻轻舔舐着胡仙仙耳后肌肤,嗡声嗡气说:“还得纾解心中渴求……你是先锋,要鼓舞士气也得先让你士气高涨……”

胡仙仙轻推他埋在脖颈处的头,因怕被别人看到,心悬得老高。她觉得他们的性格在彼此影响,她渐渐稳重,他时不时的不着调儿……

她越推他,他反而越放肆起来。真是一本正经惯了的人,要是不正经起来,比流氓还不正经。

“浩风,别闹了,好,好呛人……啊嚏……”

她推得有些重了,他不满地抬眼看她,见她神色焦急,才略回过神,这一下他也闻到呛人味道。

程浩风正色循味望去,只见营地飘出乌黑浓烟。他拉着胡仙仙飞身往出烟地而去,担忧是敌军又搞了新花样袭营。

到得之后,却只见是几个伙夫在烧柴煮饭。已到巳时中刻,的确该准备午饭了,可这柴怎么这么多呛人的烟?

程浩风询问他们,其中一个人边呛咳着边回答说:“以前的干柴都没了……咳……这都是随手拣来的树枝……还湿、湿得很……”

干柴湿柴混一起烧,的确会有很多熏人的浓烟,但不至于呛人到这种程度。

胡仙仙疑惑地扒拉开柴垛,见到里面横七竖八的枝条中有花椒枝、胡椒枝、柑橘枝、漆树枝等等之类,顿觉豁然开朗。

这花椒、胡椒的枝叶没有籽实味道浓烈,但其中同样含有辛辣味,一经燃烧就气味扩散。柑橘枝和漆树枝本来是含芳香味,可混了其他味道经烟一熏,就发出浓烈怪味。

“浩风,咳……我想出一个对付那些大狗的法子了!这些烟的味道……咳……”胡仙仙兴奋得两眼放光。

在此处没法好好说话,程浩风忙带她飞往背风的林中,终于闻不到呛人味道了,就催她快说办法。

“犬类最大的优点是嗅觉灵敏,但我们可以把这优点变成缺点!”

程浩风立即领会到她的意思:“你是说用呛人的烟味让神獒队混乱?好,此计甚好!”

神獒队不会吃诱杀它们的食物,也懂得避开陷阱,还能听黑娃的指挥在战斗中有序进退,要杀掉它们又很难,若能使它们混乱不听指挥是最好办法。

可两人细想之后,又发现实施起来很不容易。因为不可能在营地周围都点上足量的烟雾,得把神獒队引向一处较封闭的地方才能起作用,该怎么引呢?

沉思片刻,程浩风说:“那些大狗还没有开启灵智,不会受幻觉影响,又是靠本能在行动,用阵法都难困住它们。嗯,倒是可以让黑娃暂时不能指挥它们,可不可以在它们无人指挥的极短时间内,迅速引它们去设好的圈套?”

听他这么说,胡仙仙狐疑问道:“你确定可以让黑娃没法指挥神獒队?”

“可以。我怀疑黑娃是黑狼王和人类修者的后代,可以故意引他来进攻,然后引他入陷阱,以阵法控制他。他的功力比我低不了多少,太复杂的阵法容易被他识破,用最简单的阵法困住他一时半刻,我还是有把握的。”

胡仙仙有些没听明白,程浩风又给她详述起他所推测的黑娃身世。

黑狼王是草原上的霸主,在草原人心目中白狼王是勇猛忠义的瑞兽,而把黑狼王视作凶狠贪婪的恶魔。

事实上,不管什么样的狼都是要偷羊吃的。这种区别对待,让黑狼王很不服。

黑狼王由此生出怪异想法,它不愿子孙后代都被人厌弃,就娶的全是其他族类当妻妾。

这些妻妾和所生子女当中,最出众者有两位。

一位本体是只小花狗,本是平常看门狗,因主人修道飞升,吃了主人剩下的残余丹药,而得以开启灵智。

这小花狗之子有狼和狗的血脉,是黑狼王所有儿子当中继承它血统最纯的一个。这个儿子功力不低,其主人又是神仙,算是黑狼王众多子嗣中最有出息的一个,也就是哮天犬。

另一位是修行者,但功力很低,属于修仙门派刚入门的弟子。这个女弟子随师父出门办事,师父被杀,自身又受了重伤,巧遇黑狼王相救。

当时黑狼王是以山中猎人的身份救她,这个女弟子并不知道救命恩人是只狼。

他们彼此生情之后,黑狼王见她受师门影响,认为异类成精就该诛灭,就隐瞒真实身份。

待得这女弟子生下孩子,因孩子遗传了更多人类血脉,也没有觉察任何异常。

后来,小花狗见黑狼王长期不归,独宠外室,就设下计谋与那女弟子单独见面,告诉她黑狼王真实身份。

女弟子本来不相信,在暗中细察黑狼王,又用自身低微功力进行试探后,见到黑狼王原形。

激愤之下的女弟子,要杀了孩子再自尽,黑狼王拦住了她杀孩子,但没能阻止得了她自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