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章 明法科和明算科(2 / 2)

“明法科是只开设一次,还是以后常开?”</p>

“陛下是打算在三法司专用明法科进士,还是允许其他进士担任?”</p>

朱由检考虑已久,说道:</p>

“明法科可以算作常科,同样的还有明算科,为审计总署、钦天监、户部选拔官员。”</p>

“进士科的进士可以在后续参与司法、数算考试,获得相应任官资格。就像翰林院选拔庶吉士一样,举行一次加试。”</p>

“而且他们还可以在会试时同时参加这两科,直接获得相应任官资格。”</p>

袁可立听到这点,立刻就询问道:</p>

“陛下是说进士科和明法科、明算科并行不悖,应试举人可以同时参加?”</p>

朱由检道:</p>

“就是这样!”</p>

“朕打算把两科考试,放在进士科结束后进行。”</p>

“以前选取一甲、二甲、三甲,总有一些争议。尤其是会试和殿试名次变化太大时,争议就会更多。”</p>

“朕打算把明法科、明算科作为独立考试的同时,作为进士科附加考试。”</p>

“只通过明法科或明算科考试的,可以按名次授予四甲五甲进士,从八九品佐贰官员做起,例如县丞、主簿,以及新设的廷尉署属官。”</p>

“通过进士科考试的,可以授予三甲进士,从从七品官员做起,但是外放可以担任正七品知县、推官。”</p>

“同时通过进士科以及附加的明法科或明算科考试的,可以授予二甲进士,从正七品官员做起,外放正七品知县、推官的时候,要加从六品散官。”</p>

“状元、榜眼、探花这三鼎甲,就从同时通过三科的进士中挑选,如果同时通过三科的进士人数不够,再从通过两科的进士挑选,由朕亲自裁决。”</p>

这个改动有点大,袁可立想了好一会儿才想明白。</p>

虽然知道这样有利于减少一甲、二甲、三甲选拔的争议,但是改变也太大了。</p>

袁可立觉得这样直接改变,可能会引起一些不擅长法律、数算的进士闹事,向皇帝建议道:</p>

“臣以为明法科、明算科可以开设,只授予四甲五甲进士。而且和武举一样,不用参加殿试。”</p>

“进士科的考试,应该按原有办法,避免明年参考的举人产生混乱。”</p>

“明年进士科的取用人数,不应低于上一科。”</p>

“陛下可将明法科、明算科作为加恩,每科按需要录取数十人,作为陛下恩典。”</p>

朱由检思索了一下,觉得明年是崇祯元年,不宜闹出事端。采纳袁可立的建议,赞扬道:</p>

“老人老办法、新人新办法,袁卿老成谋国,这种办法很好。”</p>

“朕决定明年开明法科、明算科恩科,允许所有举人和国子监生参加。”</p>

“参加进士科的举人,可以同时参加这两科,验证自己所学。”</p>

“明法科、明算科进士暂不参加殿试,考中者授予八九品官职,视同进士出身——”</p>

“其后续官职迁转,视同三甲进士。”</p>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