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:做饭(1 / 2)

好在过了一会儿,许秋菊就拉着吴澄走了,宋红星才没有尴尬到放学。

她把最后的作业判完,就开始盘算着今天晚上做什么菜了。

上辈子,为了给人洗手作羹汤,她专门学过厨艺,再加上穿过来这么久,大锅也基本上会用了。

小鸡炖山菇,将肥肉和切好的鸡块炖在一起,加上炖肉料和老高汤,再配上拿油翻炒过的香菇,加上土豆。

饭还没好,香味飘了好远。

就连隔壁的新邻居都探头望着,这新搬来的周老三家,男人都走了,做什么好吃的,香的人胃里面的馋虫都勾出来了。

炖着鸡,宋红星还在炉子上面煨了汤,鸭血粉丝汤,汤底是老鸭汤,里面加了鸭架和海鲜,粉丝和鸭血被宋红星切好放在一边。

鱼是宋红星抢到的一盒刀鱼,她的系统里面有很多东西都是限时抢购,大多数东西都是这个年代不常见的。

像是刀鱼这种海货,他们这种内陆的村子,那是根本见不到的!

红烧刀鱼,是宋红星馋了很久的菜,做起来也是轻车熟路,将拿盐腌好的刀鱼切断,在锅里面滚一层油,放葱姜蒜,把鱼块放进里面煎,放进料酒和酱油,变色就滚到边上,都煎好后,加水没过鱼身收敛汤汁。

最后一道菜是红烧肉,宋红星不喜欢吃肥肉,挑肥拣瘦却是这个时代的人的乐趣。所以,做红烧肉的时候,宋红星做了很多肥肉,肥而不腻的那种,还有一小部分瘦肉丁,是她留给自己的。

“小清,小荣,盛饭上菜了!”宋红星还炒了两个小菜,主要是大鱼大肉的容易腻,她还炒了青椒土豆丝和芥菜肉丝。

“三姐,来了!”周清荣早就闻到香味,想钻厨房,被叶知荀讲作业题给绊住了,这馋虫早被勾了出来。

“小吴哥哥,帮我妈和嫂子搬桌子,辛苦了!”周清荣端着碗筷进屋,正好吴澄和许秋菊坐着聊天,就提了一嘴。

“没问题!”

今天家里人多热闹,宋红星做的菜量很大,如果放在新世纪,女人们也就吃小半碗米饭,但是来到这儿,宋红星的胃口变大了。

她自己都能吃两碗米饭,不长胖。

几个菜上去之后,真的是色香味俱全,吴澄第一个竖起大拇指,等到开饭。

许秋菊看着宋红星做得菜色,她都不用尝,肯定比她做得好吃。

“真是难为你,放弃了这么好的伙食,天天跟我吃糠咽菜。”偶尔,他们也会吃一顿糠咽菜。

着实手头也有不富裕的时候,许秋菊家境虽然不错,但是家里面兄弟姐妹多,有时候她也要省省钱。

“没事,以后可以带你来蹭饭,从前宋老师不下厨的。我就吃过一次馄饨,香的不行。”吴澄知道,今天做了这么多好吃的,是宋红星为了招待他们俩。

一行人坐好吃饭,周清荣和周清清两个孩子,筷子动的快得很,其他人都还没动。

“今天组了个局,庆祝吴澄和许秋菊两人在一起,而且眼瞅着快过年,他们也要回首都了,再见就是明年了,算是个送别饭。”宋红星已经听说了知青点发了通知。

等到了腊月,喝了腊八粥,他们知青点的同志们就可以返城了。

“谢谢,谢谢。宋老师还是多费心,今年叶哥儿不回家,还忘宋老师多照顾,不然我叶哥太孤单了。”吴澄端着茶说完,脑袋就收到了一个爆栗。

“叶哥,你干嘛打我,好疼的。”